因减排不达标,中石油和中石化被环保部点名通报,两家公司的新、改、扩建炼化项目环评审批也被暂停。
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通报,环境保护部会同统计局、发展改革委,对2012年度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了考核。其中,中石油未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,中石化未完成氮氧化物减排目标。
经考核,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华能、大唐、华电、国电、中电投、神华六家中央企业均实现了2012年度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,通过年度考核;而中石油未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,中石化未完成氮氧化物减排目标,未通过年度考核。
据了解,中石油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0.08%、1.33%、1.62%,氮氧化物上升3.26%,其中化学需氧量未完成2012年下降0.6%的年度目标;中石化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2.62%、1.91%、3.90%,氮氧化物上升1.28%,其中氮氧化物未完成2012年零增长的年度目标。
上述环保部负责人表示,根据有关规定,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,暂停审批中石油、中石化两家集团公司除油品升级和节能减排项目之外的新、改、扩建炼化项目环评。 (王砚)